业委会质疑“亏损”真实性——酬金制下的财务透明之困


纠纷背景

涉事小区建成于2003年,2019年通过招标选聘某物业公司,签订为期三年的酬金制合同(物业每月按收入的10%提取酬金,不足部分由业主按专有面积比例补足)。合同约定:“合同到期时,若物业服务资金不足,由全体业主补足。”2023年8月物业退场后,委托审计显示“累计亏损219万元”,遂起诉要求业主支付206万元差额。

争议焦点

业委会反驳称,物业在服务期间存在多项违规:一是共有资金共管账户形同虚设——虽设立账户,但开支由物业单方面决定,业主未参与审核;二是预算未经过业主大会批准(合同约定年度预算需业主大会审核),且仅零星公布季度收支,未公开完整审计报告;三是“亏损”合理性存疑——小区实际入住率超80%,公共区域广告、停车费等收益未明确计入收支账目。

当前进展

该案仍在审理中,业委会已申请第三方重新审计,并呼吁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资金流向。业主代表表示:“若物业确实亏损,需拿出透明账本;若存在挪用或虚报,必须追责。”

​行业启示​​:酬金制模式本意是通过透明财务实现业主监督,但若执行中缺乏共管机制(如账户共管、预算共审),极易引发信任危机。物业与业委会需严格履行合同约定,定期公开收支明细,避免“糊涂账”演变为法律纠纷。